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在一家公司试用期三个月后,给我们转正,但是当时转正时没给我们签劳务合同和谈转正事项,然后是等一个月后才来给我们谈转正事情,但当时谈过后,我发现我不能接受公司开出的条件,就辞职。我想问我要求公司补偿这转正后的一个月双倍工资,是不是合法?如果合法,我该怎么去拿回我这一个月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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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应视为你们双方成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你对薪资待遇不满意而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你们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你可以此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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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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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论是在试用期还是转正后,超过这个期限就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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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建议走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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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