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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不承认,提交到仲裁得于支持,公司起诉到法院,法院也支持仲裁裁定,公司又上诉到中院,中院没有开庭直接给了一个结果支持原判,去申请强制执行说公司撤销了裁定,都判他们输了还能申请撤回?我现在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7-07-18 14:46: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携带裁定书及判决书来单位详谈,
  • 你好,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
  •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被告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但是,鉴于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大的问题是你需要证明你跟公司之间的确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你需要收集证据:比如公司曾经发给你的一个月工资的工资单,公司花名册,出入卡,考勤卡,工作制服,报销单据,有公司领导签字的各种单据,其他非公司员工不可能得知的所有事项。
  • 找法院,应该继续强制执行
    追问:可是他们说人家撤销了,还能执行吗?我就想既然裁定他们输了还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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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