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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4月份在大学城旁边租了个铺面想做生意,和房东签了5年的合同,租金1800 半年一付给了10800和2000元的定金。因为自己状态不太好,店没有正式开张,已经装修完成。花了5万多的装修费用。现在7月底,房东突然和我说要收回铺子,不租给我,让我把东西搬走!可是我装的操作台,门,灯,墙壁地砖都是带不走的。能带走的只有不到一万块钱的桌椅设备。这个赔偿要怎么算?

合同纠纷
2017-07-29 18: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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