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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家庭矛盾,导致我得了抑郁症,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我想起诉离婚,现有一套房子,是我和丈夫当初怕想买二套房怕上税办的离婚之后买的房子,写的是我的名字,但 是用丈夫婚前的一套住房卖的钱还了第二套房子的部分贷款,请问这种情况下法庭会怎样判第二套房子。谢谢

民事相关
2017-07-29 18:11: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第 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 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 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 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后买房登记在你名下,是你的个人财产。
  • 离婚后买房登记在你名下,是你的个人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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