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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移民十七年,逃避赡养老人的义务,从没联络过家里,一直躲着,现在老爷子去世,老太太在世但老年痴呆,房产是老爷子的名字,在世时一直是二儿子照顾送终,如何取消长子的继承权,可以追究他赡养费吗

涉外纠纷
2017-08-03 16:01: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追问:但是配偶已经老年痴呆了,长子不就成了顺序子女的第一继承人了吗
  •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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