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结婚半年,现在他起诉离婚管我要彩礼钱,我俩结婚我把彩礼钱都用在买家具,而且平常的日常开销也是我出的,这笔钱我应该还吗?结婚后我们一直都是同居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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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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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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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描述的情况不应该还,可以详细说下情况,帮你多分财产。具体情况可以详谈,为您提供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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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定情形,一般不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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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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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