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已和男方分居几个月,平时互不联系,感情破裂。我们都没有出轨,但是家庭矛盾严重。我们有一个3岁的孩子,现由我及孩子外公外婆抚养,房子是男方婚前由男方爷爷赠与他的,在我们婚后加上了我的名字,房产证上现在是我与男方两个人的名字。我想知道如果离婚我能否有房子的份额,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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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主张分割。孩子抚养权归属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两周岁以下一般有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上需要依据双方的经济收入、教育水平、居住情况、孩子生活习惯和父母情况等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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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屋产权证上有你的名字,你是房屋共有人,离婚时房屋有你的份额(可能比男方少一次,因你未出资);其次、孩子由你和孩子外公外婆抚养,为了有利孩子的成长,一般会判给抚养(男方有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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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你可以分得一定的份额,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可以争夺到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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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应该一人一半,抚养权可以积极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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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加名字的房子,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会有你的份额的。孩子的现在随你和你父母的话,抚养权也是可以争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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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2周岁以上至10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须由法院根据抚养人的经济水平、思想状况、工作能力、身体健康、是否利于子女成长等因素综合考虑;2、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人名字,一般推定为夫妻共有,离婚时一般为均分。在具体了解案件详细情况的基础上,律师方可向您提供专业且针对性的意见,如您需要法律帮助,可以致电咨询或者当面约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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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平分。如果一方有过错应予少分。
孩子一方抚养,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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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抚养权根据孩子成长环境有利原则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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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婚前房屋婚后加名,你可以获得30%左右份额,孩子抚养权根据其生活现状,双方经济,教育状况按照有利成长的原则,适当照顾女方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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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孩子如果一直由您抚养和照顾判给你可能性大,房产上因为加上了您的名字那您这边如果离婚是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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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