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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年初与卖家签订购房合同,交了5万定金,由于保利地产的特殊原因卖方当时没有获得房产证,于是购房是没有签订最后交房日期,只签订了2017年12月31日前双方办理贷款所需的相关资料,前往相关银行办理申请。以及卖方办出房产证后一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可以办理房产证了,但是卖方也不办理房产证,也由于房价上涨,甲方不意把房子卖给我,也不承认自己违约,拒不办理房产证,也不退还任何收取的费用。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怎么才能起诉卖房履约?

房产纠纷
2017-08-22 08:45:1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说的情况,是可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或者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具体应该怎么办,你最好带上相关证据材料找律师当面咨询。
  • 你好,如果你们的买卖房屋出现了纠纷了的话,那么,你们是可以到这个房屋的所在地的仲裁局去申请仲裁,不过,这个需要你们双方的同意。如果一方不同意的话,那么,你就只能去选择去这个房屋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就可以的了
  • 由于您和该卖家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即您和该卖家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已经确定,该卖家有义务将房屋使用权交付与你,而您也有权利获得该房屋的使用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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