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律师!在买二手房时,和房东签订了一份不严谨的合同,合同上说明房东先对房产进行委托公证,之后买方替房东还清贷款,买房首付款剩余部分在过户当天再转给房东。因为政策变化,公证那天公证处说最新政策不让一次委托公证多项条款,因为房东在外地,仅做了还款委托公证。公证处说也只有还清贷款解押后才可以其他过户方面公证。也就是说,我们和委托人去银行替房东还清贷款,到房屋过户这中间一段时间,如果房东反悔或者别的原因不能正常过户,买方是否将非常被动,买方的还贷资金是否还能追回?那段时间买方的还贷资金是不是没办法得到保障??请丁律师指导能否有什么方法保障那笔还贷资金的安全?

房产纠纷
2017-08-22 16:39:2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你可以和卖方签订一个卖房协议的补充协议,以此维护你的权益。
    请问目前卖方对此事是什么态度?建议谨慎处理,多留书面证据。
    需要更多信息,建议来电咨询,希望能够帮到你。
  • 你好,合同中其他的条款是怎么样的,您的这份不严谨合同可以给我看看吗,这样我才能为您做指导,您的电话是多少,您可以来电详询
  • 公证书里若有代收结清证明、银行抵押权证原件的你们的风险会相对少一点。在过户前确实有较大法律风险,你们可以协商要求卖方出资办理提前还贷,也可以协商要求卖方给你提供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