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父亲于2009年帮别人做担保人贷款 30000元整,借款人收到借款,现如今连本金利息已经六万多,至今没有尝还贷款,现在银行法院开启追款程序,我想问作为担保人该如何处理?借款人始终不愿还回贷款!!是否可以起诉借款人???

债权债务
2019-02-14 20:39:1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担保人现在还不能起诉借款人。时间这么长了,是否已经过了保证期间,这个需要确定。
  • 催促借款人还钱。担保人再向银行还款后可以起诉借款人。
  • 需要偿还之后,才能向借款人追偿。
  • 借高利贷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的利息即可。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 关于借贷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同时,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利滚利”、“驴打滚”,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借款双方协商的利率不但要合理更要合法,所以利息超过多少不受法律保护呢,上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已经给了明确的回答: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
  • 保证人的责任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人为借款提供的贷款担保为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也就是指贷款合同内规定的贷款本息和由贷款合同引起的相关费用,在借款人不能还款的情况下,作为保证人的你是要承担全部还款责任的,此外,保证人还必须承担由贷款合同引发的所有连带民事责任。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