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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十个月 还在哺乳期 请问我提出来离婚小孩会给谁 我是要把小孩带走的 因为从生下来一直是我自己带的 我老公不同意我带走小孩 请问这种情况会怎么判?

民事相关
2017-08-29 09:52:18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建议委托律师争取孩子抚养权。
  • 你好!哺乳期内法院一般都会判给女方的。
  • 哺乳期内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 我们是专业的婚姻诉讼律师 感谢你在遇到法律问题咨询我们 这种情况下 双方无法协商 通过诉讼 判你的可能性大 但不排除某些情况下 给男方的可能性
  •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
  • 你好,小孩两岁以下一般会判给母亲
  • 两岁以内,小孩都会判给女方抚养,男方出抚养费。
  • 可以起诉离婚,一般两岁以下孩子会判给女方。
  • 你好,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
  • 2岁以内的小孩一般都会判给女方。
  • 未满两周岁的小孩,原则上应判给女方。
  • 咨询者,你好!我是婚姻家事律师胡律师,要进一步了解你咨询的详细情况,你可在方便的时候拨打胡律师我的电话,以便胡律师我能准确地给您做详细、充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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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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