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按照农村的习惯给了我们家彩礼,之后就摆酒请客也去领了结婚证,但是到他们之后他爸妈处处看我不顺眼,我们就老是为了一些小事吵架,他现在说是感情不和要和我离婚,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作为女方要不要把之前收的彩礼还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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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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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争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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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原则上女方是不需要返还彩礼的,有下列情况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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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