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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后夫妻和男方的姐姐合伙开了一间卖衣服和首饰的店,三人都是合伙人。男方和他姐姐经常出差,平时主要是女方在经营。这种情况下离婚了,女方能不能要求多分合伙那间店?

民事相关
2017-09-05 19:35: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对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求多分一些。
  • 看有无注册和原来的约定。
  • 可以分割的
  • 你好,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而由一方经营管理,离婚时对企业财产的分割,可以采用转让份额的方式,即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一方继续经营企业,企业财产评估后夫妻一方将应得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另一方所有,另一方给予补偿;如果夫妻双方决定不再经营合伙企业,也可以解散合伙企业,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投资,与他人合伙经营,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一方可以退伙,另一方给予补偿,或者由其他合伙人购买份额,退伙财产归夫妻一方。如果双方均不愿退伙,双方可以继续经营,但各自在合伙企业中股份比例应当重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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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