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与2014年10月28日为朋友在农村信用社当连带担保人贷款10万元同时还有两个人做担保。一个人国土局上班,合同期限是两年,到期后他一直没还。至今贷款已逾期九个月以上,做为担保人还有没有担保责任?

债权债务
2017-09-07 22:09: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保证期间的确定:①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 按实际情况,如果当事人已经超过担保期限的,当事人不需要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 具体以合同内容而定,详情携带合同综合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