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子是用男房的婚前财产买的。结婚后在房产证上面加了女方的名字,女方是没有出钱买房的。办离婚女方能不能分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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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方将女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后,房子也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即使在事先女方并没有出钱,同样也权要求分割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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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了名字就是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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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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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的,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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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可以,具体要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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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