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5年4月份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于2017年4月份劳动合同到期,同时在2017年1月份怀孕,也就是说我是孕期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我续签劳动合同,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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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女职工在三期内,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个人认为,应当延续不是自动延续,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就应该承担双倍工资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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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当然不能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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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孕期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关系自动顺延至哺乳期结束。你单位属于违法解雇,你可以主张违法解雇的经济赔偿金。
追问:公司也没有解雇,只是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工资照发,社保照买
解答:因为你的工资和社保都是正常发放和缴纳的,所以双倍工资差额很难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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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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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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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