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里并没有要求员工加班,都是标准的上下班时间,但是员工在下班后没有马上走自己加班,结果在公司里边猝死了,检查还没出来,现在员工家属一直来闹说都是公司的错,可是公司都没有要求加班啊,是他自愿的这样公司要不要赔偿给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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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律规定视为工伤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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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员工能否构成工伤,工伤保险条例有工伤及视同工伤的规定,如果构成工伤的,单位有义务为其享受工伤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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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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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社保,单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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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公平合理可以要求适量赔偿,单位要举证已经尽到了对员工基本的劳动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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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