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大连市普兰店夹河镇。我哥是土地承包证承主包主。成员有我哥我母亲和我叔伯哥共三人。我母亲零八去世,我哥和我叔伯哥因独身残疾无子女于零八年进敬老院供养。这次农村土地确权村里要收回他们的承包地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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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为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于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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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土地管理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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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为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于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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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