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6年8月28日入职单位上班的,到2017年5月份因工作摔伤。摔伤以后至今没有上班,目前还在职公司从没跟我签订过任何合同。也没有给我交社会保险,去医院看病都是自费的!摔伤后公司对我的事不管不问,我很气愤就申请了仲裁。前几天开庭公司伪造了假的合同和假的社会保险,其实我们每天工作都达到10到12小时。因为我们是做餐饮的,像法定节假日我们都上班,公司也没有给我们支付三薪待遇!因此我申请了笔迹鉴定!请问如果笔迹鉴定完以后确定不是我签的字,公司是不是要赔偿我双倍工资?是不是要补偿我节假日三薪待遇?是不是要补交我的社会保险?如果追究他们伪造合同他们还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