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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感情破裂 ,于12年签了离婚协议书,但是并没有领离婚证,同年母亲与别人签了欠条(属个人债务),之后母亲也没有承担家中的任何生活费用,16年对方凭着欠条上诉法院但是母亲一直是回避的,17年9月法院把父亲的账户冻结了,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怎么样才能证明这是母亲的个人债务,父亲的钱还可以回来吗?

民事相关
2017-09-30 08:59: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由于你父母只签署了离婚协议书但并未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未生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9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如需法律帮助可详细咨询。
  • 你好,如果不能证明,是按夫妻共同债务来承担的。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离婚
  • 具体应当根据债务情况来判断,如果债务认定为男方一方的债务,则与女方无关,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后,债权人仍有权向女方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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