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受伤,同事把我送到医院,老板有给我垫部分医疗费之后他就不负责了,我受伤的这些费用难道不应该找老板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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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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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申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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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采取如下措施:1、单位不申请,你可自行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等级鉴定。3、确定工伤等级后,要求享有工伤待遇。4、单位不给予工伤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5、注意工伤认定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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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