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生有两男一女,房产为老城区私房,原宅基地面积210平后来两男自行在原址基础上加盖两层约200平,共四百多平。后该房产拆迁改造,外婆去世,现达成协议赔偿约6套房及现金,请问依法三子女应如何分配继承?我母亲当时未参与加盖能平分到加盖后总面积的房产吗?还是只能平分加盖前的面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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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的补偿由两部分组成,地补偿和房屋补偿,一般地的补偿可以依法继承,但房屋补偿由盖房的人取得,如果母亲没盖房,不涉及继承。当然,女儿外嫁,宅基的是无法继承的,只能得到相应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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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你母亲遗产的部分第一顺序继承人三子女平均分配,主要看两男的加盖行为及出资,如果你母亲没有出资并且加盖不属于赠予,那么两男就多分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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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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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去世后所留下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及存折、证券等都应依法进行继承;
2、房屋拆迁所获补偿也属于遗产范围,如果补偿金也发放,则可依法要求按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3、如果拆迁补偿是以不动产方式进行,那么该房产需要更名,房产的更名就需要进行公证,同时需对遗产分割情况达成协议,该协议也须进行公证;
4、房屋更名,进行公证目前来说,是强制性的,即必须进行公证,之后才进行更名或是依法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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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所以,在法定继承的前提下,您是有权继承您母亲那一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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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拆迁合同补偿是以土地面积分配的还是以房屋建筑面积分配的,若是前者就可以平均分配,若是后者,只能分加盖前的。具体按照协议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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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证据证明加盖两层是两男出资建造,加盖两层的拆迁补偿不属于遗产,你母亲只能分按加盖前房屋的拆迁补偿。如果你外公还在世,二男一女平分继承加盖前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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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