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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住着我名下的房子,姐姐一直带着孩子在家里和他们一起,只有2000多的工资,母亲于2009年去世,没有立遗嘱,姐一直依靠着父亲的退休工资,我住着父母的房子,我姐姐和父亲在一起,之前我答应过以后父母的房子给她,现在她并没有好好照顾父亲,我现在不想答应给她了,如果父亲百年后,我想要回我的房子,因为她现在住着,她不搬出,我该怎么解决,还有现在我住着的父亲名下的房子,如果父亲有遗嘱,我能够继承我母亲的6分之1,但我姐会以她没有地方住,让她搬出我名下的房子,她就得要我现在住的父亲名下的房子,还拿不出钱,我该怎么办。

继承
2019-06-18 22:03:34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两个法律关系。一、你对你名下的房屋享有所有权。未经你的允许,他人无权居住。你可要求其腾退房屋并支付占有使用费。二、关于继承,如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如无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执行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你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 您好,则按照法定继承执行
  • 您好!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 继承需要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因此,首先要父母死亡,其次要房产是登记在父母名下,再次,需要和其他继承人一起参与继承,包括父母的父母和自己的兄弟姐妹,需要提供父母死亡证明、房产登记证明、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 您好,房屋是在您的名下,可以主张腾房的
  • 详述案情,建议委托律师
  • 两个法律关系。一、你对你名下的房屋享有所有权。未经你的允许,他人无权居住。你可要求其腾退房屋并支付占有使用费。二、关于继承,如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如无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执行。
  • 你好,到时候可以拍卖此房产,然后按照继承比例分配房款
  • 您好,遗传有纠纷的话可以走诉讼流程,要求按照法定来分配遗产
  • 您好,无遗嘱时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 你好,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追问:您好,请问怎么搜集证据呢?就怕不讲理,还不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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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