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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是相亲认识的,我们见了三四次面就登记结婚了,但是一直未同居生活过,我们原准备过两个月就去办婚礼的,但是我现在发现男方有问题,精神不正常还有点家庭暴力,我想离婚,但是对方要求返还彩礼怎么办?彩礼我爸妈都用来买家具了,还不出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7-10-12 23:56:3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没有同居但是已经登记结婚的,男方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根据规定,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双方离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地彩礼地,法院会支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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