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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石膏线条装饰的,属于个人装修工,前段时间一名19岁的小伙子(小钟)到卖石膏线条门市去找做石膏线条装修的工作,由于这段时间我的活接的多,卖石膏线条的老板就推荐给我,我与小钟达成口头协议,按装修完后实际*元/米结算,做的多得的多,没规定上下班时间,想来做就做。前两天晚上在下班后约半小时左右,小钟无照驾驶无行驶证,无牌照的赛摩闯红灯,逆向行驶到加油站加油,撞上加油站旁的电杆上当场死亡。(附:1、小钟当时上班的地方离他住的地方2公里路程骑摩托最多十分钟;2、小钟平常在给我做活的时候同时还跟卖石膏线条的老板干活,属于那种灵活的谁有活给谁干。)请问在此次事故中我担负什么责任吗?

医疗纠纷
2017-10-29 19: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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