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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姊妹共4人,俩男俩女。父母置办2处房产,房权证均在父亲名下。父母住一处,大哥住其中一处,2013年由父亲大哥共同出资在大哥所住房院内又盖了二层楼,楼上楼下共4套。原平房并未拆除,平时放些杂物。二哥考学出去一直未在家,后参加工作结婚生子在外地买房安家,一年到头回家次数屈指可数。大哥在工厂上班,时间固定。我和姐姐都做生意,时间相对自由些。这些年来父母有大事小事第一时间就找我和姐姐,我们离的也近,所以无论吃喝拉撒我和姐姐几乎都承包了。父母也没少说过 别指望儿子尽孝心。现在我们这儿旧村改造,父母住的那处房产折260平,大哥住的那处折550平。父母原意是分给我和姐一人一处房,可是嫂子不干,最后父母把他们那260平给了二哥,550平给了大哥,我和姐姐一平也没有。我就想问下律师这样分配合理吗?我们姐俩有没有权利应得房产?

婚姻家庭
2017-10-30 17:46:4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父母可以对其财产进行自由处分
    追问:问题是这样处理房产并不是父母真实意见的表现,他们还有重新分配房产的权利吗?
    解答:你父母是原房屋产权所有人,除非你改变你父母的处分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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