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16年春买套二手房,冬季交取暖费时发现原房主欠费,至使2016一2017年度取暖费没交上,今年铁路供暖让吉热集团收购我重新签了供热合同,但由于原房主欠费铁路供暖不出具无欠费证明我无法交上今年的取暖费。我找原房主,原房主让我把去年欠的和今年的费用给她,她找好人了给我交上。但今年不能过户,得来年拿今年的交费小票再过户。请问这种做法可信吗?

房产纠纷
2017-11-01 15:34:3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