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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母亲早上打工途中交通事故死亡。我母亲是工地包工头下面的工人。建筑公司是把项目承包给包工头,我母亲目前只有一份建筑公司以建筑公司名义帮其缴纳的雇主不记名团体险,没有任何其他的保险,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母亲能争取到工伤吗,还是这份保险就是属于工商了?

劳动纠纷
2017-11-10 20:32:2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母亲属于工伤,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为,工亡补助金672320元,丧葬费35254.8元,抚恤金另外计算。团体险不属于工伤,和工伤没有关系。工地上的工人只要有参加项目工伤险并且列名在住建局花名册内的,可以为您母亲作证证明您母亲与建筑公司有劳动关系。因程序和证据方面要求复杂,建议由律师办理工伤认定索赔。
  • 要认定工伤需要先认定劳动关系。
    追问:劳动关系必须是签订合同吗,有没有其他法律也能认可的劳动关系?
  • 你好,根据劳动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你母亲的情况就是工伤。建筑公司和包工头要对你母亲的工伤赔偿承担连带责任。意外伤害保险不属于工伤范围,是在工伤范围外由保险公司另行赔偿。
    追问:那我母亲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包工头也找不到人了,只有一个电话号码,找不到公司,找不到人,是不是取证就取证不了了。
    解答:可以凭借其他工友的证人证言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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