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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因占道堆放材料被城管处罚500元,当场已缴纳罚款。但至今此条行政处罚信息仍公布在信用中国等征信网站上,请问该如何处理?行政处罚信息永久公示,有没有撤销的可能?

行政纠纷
2019-06-07 03:27:1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中国”网站和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您公司可以向征信网站书面申请撤销行政处罚信息。
    该规定第三条规定:
    三、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示网站的信用修复机制

    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内,行政相对人要求撤下已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应向公示网站提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出具的书面材料,证明其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主动纠正了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了不利影响,公示网站应在核实相关情况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
    追问:您好,您的建议很有用,不过我在信用中国没有找到申请撤销的途径,您可以帮忙代处理一下么?
    解答:您好。如果贵公司要委托律师代为处理,请携带相关材料来我所里,详细沟通案情,并与我所签订代理合同支付代理费用。这样律师可以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追问:您好,我想问下我这种情况您处理的话成功率多大?怎么收取费用的?
    解答:成功率要看贵司的材料是否完备,比如缴纳罚款的单据,以及城管局出示的证明贵司已经履行义务的书面材料。费用的话面议,但一般不会低于三千元(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最低价格)
  • 您好!撤销监护权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1987年开始实施的《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2006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3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谢谢阅读!
  •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对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分基于单位内部的行政处分,没有提起行政诉讼的资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都作了相应的规定: 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相关法条】《行政复议法》第21条。【意思分解】1、识记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3种情形,应注意其中第2种情形应同时具备3个条件:(1)原告申请;(2)法院认为执行会造成不可弥补损失;(3)不损害社会公益。
  • 你好,可以向征信网申请撤销。
  •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后,如果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应该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出具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制裁的对象不同;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制裁的原则不同;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采取的形式不同;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
    4.行政处罚的前提是行政相对方实施了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而非违反了刑法、民法等其它法律规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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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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