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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发生意外导致工人受伤,该工人是守门的,说自己闲,想挣点外快,他的雇主也是给我工地做的公司,当时住院也是我出的手术费,住院费等,后边相继还转款到对方账户和对方女儿账户,现出院说让公司和我赔付他7万,请问事情的主要责任应该谁承担?

劳动纠纷
2019-04-26 22:54:4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是包工头,他的工作对你负责,那么,由你承担雇主责任。如果和公司有签订劳动合同或有其它证据证明是公司雇用的人员,则由公司承担责任。内部比例你可以和公司协商。
  • 费用应当由他的雇主承担!
  • 在员工负主要责任的情形下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能被认定工伤,这个需要结合多个方面来看。 1、需要严格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标准,那就需要判断事故发生的时候是否正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项。这个是认定工伤的标准,而是否符合这个标准,最后能否认定工伤是由工伤认定部门经过专业判断后作出。 2、需要结合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来看,因为是否能被认定为工伤与划分的责任有关,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工伤认定,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这是法定工伤认定的条件。
  • 对于工伤,员工自己负主要责任的,工伤认定虽然是劳动者无过错原则,但是如果劳动者行为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话,那么也是无法被认定为工伤的。
      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况,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 首先需要明确是你们双方是属于雇佣关系或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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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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