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会计证被一家公司拿去注册财务负责人了,其实根本没在那上过班。后来我要求对方变更财务负责人,对方说已经变更了,可是这个月还有税务局发短信给我,提醒交税。是不是根本没有变更,我要如何知道实际上有没有变更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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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对方变更财务负责人,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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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
严格的说必须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人才能胜任。
1、纳税人携带携带新财务负责人、新办税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单位公章。
2、网上下载或当场填写《税务登记变更单》一式两份。
注意:以上填写的资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提交的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相符”、签名日期。窗口人员审核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原则是提供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同时进行购票人信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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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想要查询自己是哪个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建议您可以到财务局出示相关的身份证明,到财务局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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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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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