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咨询一下问题:我是房东,房子在2015年出租给张某,2017年9月张某退房,退房后租给李某,但是现在李某告诉我该房子在张某居住时曾经发生过张某家属跳楼事件,我得知此事与张某联系,才知道张某亲戚两口子吵架,张某亲戚无意间从楼上摔下后,腿摔伤,说是喝酒喝多了。问题一,我在张某退房时未告知的情况下,将房屋出租给李某,现在李某说我是故意隐瞒,要求我赔偿损失,我属于故意隐瞒吗?现李某要求退房,我与李某的租赁合同是我违约还是李某违约?李某退房我需要退还其交与热力公司的取暖费吗?谢谢!

房产纠纷
2017-12-04 17:05: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你描述的事实,因为存在张某租房在先的行为,你无法知悉是否存在他人跳楼,不属于你故意隐瞒。并且,他人跳楼的行为,对你们之间的租赁行为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所以,你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当然不需要退还取暖费。
  • 你没有违约,一你不知道,二有人跳楼不是对方退房的理由
    追问:曹律师,暖气费由李某交与热力公司,现在我需要退还暖气费吗?谢谢!
    解答:他退房属违约,可以不退。也可以再租给别人,别人支付暖气费给他
  • 需要根据你们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来具体分析。
  • 李某以摔伤事件要求退房不是法律解除合同的理由,如果他要退房,属于李某先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李某说你隐瞒,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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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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