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公司于12月4日18:30(下班时间)给我发了辞退通知书,并要求我12月4日就离开公司,但是我还没有办工作交接以及离职手续,并且公司没有发11月份工资以及12月份的三天工资,以及补偿金,现在第一步是继续上班还是办理离职手续,工作交接?如果继续上班的话还有工资吗?办理离职手续后还能得到补偿吗?不办理离职手续,也没有上班会有什么影响?第二步是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劳动仲裁会持续多久?多久可以解决?

其它综合
2017-12-05 22:13:51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用人单位涉嫌非法辞退,建议您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对您承担非法辞退的经济补偿,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要看劳动合同是如何签订和如何约定的.如果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您可以要求其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局主管部门咨询处理。
  • 劳动仲裁45日内
  • 您好,您可以要求其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提交劳动仲裁吧
  • 应该提前一个月有书面通知的
  • 要提前一个月给书面的辞职通知
  • 因用人单位已经辞退你,你可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