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13年结婚,我一房产,婚前公证婚后加名为共同共有房。中间因某些原因过户给女方,后来又加上我名。问现在想离婚,房产要有女方的一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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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你的陈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民事起诉状、相关证据材料。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法院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关于抚养费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法院结合子女的具体实际需求和对方的收入情况、供养能力进行综合考虑判定。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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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像你说的这样,那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要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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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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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给女方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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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给女方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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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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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像你说的这样,那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要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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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您房产是您婚前的 并且女方没有参与还贷 ,那您这边可以给对方少一点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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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加名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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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有你们的名字,就是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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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于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所以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均等分配,有女方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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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予以平均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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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给女方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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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予以平均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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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