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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个女友结婚了但是没有领结婚证,还有一个2岁的孩子,结婚前拿了10万给女方,现在女方吧钱转她父母手里,因为女友出轨我有证据,现在能要回钱吗?孩子抚养权能否在我这里?

婚姻家庭
2019-02-04 22:09:29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第一,没有结婚证,法律上只是非法同居,不是结婚。第二,你给她10万到底是赠予还是借贷,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借贷,且没有过诉讼时效的,是可以主张对方偿还的。第三2岁以上的孩子原则上会判归女方,2岁以上会根据双方的综合条件判定。
    追问:这10万是我们结婚的时候她父母逼我们拿的,如果不拿就不让结婚
  • 你好,可以将该款视为彩礼,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么可以主张要回彩礼。至于小孩的抚养权,要根据你们2人的经济状况等综合判断才能确定抚养权归谁。
  • 你好,结婚了但是没有领结婚证你们就不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你们最多属于同居关系。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  要看这种同居方式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如果构成事实婚姻,两人就是合法夫妻关系,需要办理离婚手续,两人一起协议共有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如构不成法律规定的事实婚姻,两人就不是夫妻关系。两人分手,登记在各自名下财产住房归登记人个人所有。孩子抚养权需要一起协议归属,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具体额度和支付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
      《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1、借款时没有保留证据的,可以通过转账记录、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证据来证明。
      2、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归还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你们可以去的登记地点是: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办理高峰可在网上办理结婚登记预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你们没有登记结婚,在法律上只是同居关系,没有登记结婚的,法律上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彩礼,但是毕竟你们共同生育了小孩,会相应的扣减的
  • 请律师协助处理孩子问题同居问题
  • 彩礼钱可以争取要回来,小孩的抚养权同样可以要求,本律师专做婚姻案件,如你还有其他疑问请直接来电咨询
  • 没有领结婚证就不算法定婚姻关系 可以要求退回彩礼钱
    追问:我们一起居住有3年孩子有2岁,现在她出轨了,我也有证据,我只想退这10万元,能要得回来吗?,
    解答:可以要回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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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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