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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男方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并透支用于做生意,每月仅还最低还款额,后来离婚了,我们在离婚协议上写明了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归男方偿还,现在离婚两年了,最近有银行给我打电话,说男方一直没有还款,透支7万,银行要告他,并且说,我也要负连带责任,因为这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我帮他还钱,是这样吗?

债权债务
2018-01-08 13:56: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主张男方为还款义务人、请求男方遵守协议约定承担还款责任,请问有没有和男方协商过此事,对方态度怎么样?现在案件进展到哪个阶段了?建议您直接通过免费咨询电话跟我联系。
  • 你好,建议联系男方,催促他尽快还款。请问透支的7万是离婚之前透支的,还是离婚后透支的?我需要了解更多的信息,才能提供更具体的建议,欢迎来电咨询。
  • 是的,婚内的欠款是一般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追问:卡透支以后一直每月都在还最低还款额,然后有了一定金额后,他又重新刷出来用,一直到离婚后他一直这样操作,这样也算共同债务吗
  • 债权,用法律术语讲,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简单举例来说,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就是别人欠夫妻的钱。这部分钱,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擅自处分可以撤销或要求赔偿,离婚时依法予以分割。
  • 你好,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要一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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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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