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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18日在工厂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指证对方(同为普通员工,同事)错误行为,起冲突被对方殴打致左侧5-8前肋骨折,今月9日才报警并带警至案发现场拍照已受理立案,至今对方还未被警方叫去作笔录,(在公司已工作十年,并签订劳动合同至今年12月31日)此情况下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呢?工伤申请的时效性是怎样算起多长呢?求律师速回复,十分感谢

劳动纠纷
2018-01-13 21:00:4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被打的,伤情鉴定是否构成轻伤,追究打人者法律责任,可以先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按工伤等级赔偿。具体可以来律所面谈。
    追问:上月18日发生至今天已26天,人社局已领表但不知工伤申请是怎样算起及时效性多长呢?
    解答:实际受伤日起算,时效一年。不懂委托律师申请
  • 不属于工伤范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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