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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被砍伤在颈部,医生病历写的是约10厘米,法医鉴定是9.5厘米,鉴定结果是轻伤二级,我们十一月六号晚被砍伤,十一月八号收到派出所委托鉴定书,十一月九号交给派出所,现在对方要求复议,要求我们重新鉴定,请问,我们现在鉴定怎么做?以什么为标准?

民事相关
2019-02-27 18:18:55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所以,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对自己或他方当事人的伤残评定不服,应提出相应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理由,如果理由充分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
    请问有没有报警?警方立案了没有?造成轻伤二级对方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在民事赔偿方面,可以索赔的赔偿项目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具体能索赔哪几项,您可以电话告知我您这边的具体情况和伤情,希望能帮到您。
  • 轻伤二级,法律理论层面构成刑事犯罪,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就是由法医鉴定机构进行专业的鉴定的。对方一般情况下要求重新鉴定也是同样的结果,不会有大的差异,而且这方面是他自己另外出钱。
    现在你可要求对方进行赔偿,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这样,你可以把具体的案件情况给我说说,我给你具体分析一下,你可以参考之后再做决定。
  • 您好,对方申请复议,那也还要警方同意重新鉴定才会重新做鉴定的,现在是已经重新做了鉴定了吗?鉴定的结果是什么呢?对方现在被拘留了没有呢?你表述的案件事实不是很清楚,建议来电详谈,我们了解具体的案件情况之后,才好给您做出具体准确的指导。
  • 你好,对方申请鉴定是需要警方同意才能重新申请的,现在是已经申请做鉴定了吗?鉴定结果是什么呢?对方现在是已经被拘留了吗?由于你给的信息也不是很多,所以我现在无法给你更完整的意见,具体详情建议你来电详谈,咨询免费。
  •  法院委托的医疗事故鉴定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
      4,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
    如果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委托鉴定的提出即可以是在医疗诉讼前的协商过程中;也可以是医疗诉讼的庭审过程中。不过,该程序也有其特殊性,双方共同委托的,要求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在这种情况下,医学会是不接受单方委托的!也就是说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单独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当地的医学会是不会受理的。
  • 可以主张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如涉及伤残,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等。一般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可能涉嫌故意伤害,可以报警,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根据人体损害鉴定标准,法医鉴定为准,一级严重一些,二级轻一些,都是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如鉴定为轻伤或者重伤,行为人则构成犯罪,依据《刑法》将追究其刑事责任。量刑标准为,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重伤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伤残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鉴定结果是轻微伤的,可以做治安处罚。就法医鉴定而言,当然是轻伤一级比轻伤二级重。

    但是,就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而言,轻伤一级或轻伤二级是没有区别的,因为审判实务确定和判决赔偿标准的依据,即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没有区分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更没有确立不同的赔偿标准。
  • 你好,对方什么理由要求你重新做鉴定呢?对方与没有被关起来呢?如果要重新做鉴定,可以到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具体情况您可以来电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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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