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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前,学校给了实习报告,实习协议和三方协议,说我们到时候要把这三个东西都交回学校,进公司前也没人跟我们说有违约金,签的实习协议也没有说违约金这一项,现在要离职,结果公司说我需要赔偿5000元的违约金并且说除非我毕业后还在公司工作才不用交,请问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18-01-18 10:13: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违约金条款只存在在有服务期条款、竞业限制条款和保密条款中,且要事前与劳动者进行约定。只有这三种情形有违约金条款,其他情况下约定的违约金均无效。
  • 不合理,可不交。一定要交的话就去劳动监察举报
  • 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违约金,除非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了相关培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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