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未婚怀孕,他是教师,我无职业。我们离婚时孩子由他抚养,但现在他又让我怀孕了,又不和我复婚也不管我,我现在还得自已上班养活自己。我想请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第二个孩子生下来他有没有权利和责任抚养,假如我去找他们各级领导对他的工作有怎样的影响?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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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确定似是他的孩子,他要出抚养费。你可以和他谈判,但不要轻易找他领导,这样对他工作不好,你也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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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男方也要抚养,对他工作没有太多影响,除非你经常去他单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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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非法同居,依法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受同等待遇,孩子的抚养他必须负责。
追问:像这种情况我去找他的领导和相关单位,对他的工作会造成影响吗?影响有多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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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