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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7岁,未婚,与一个离异的男人在一起快五年了,,男人比我大22岁,我们生育了一个儿子,现在一岁。男人以各种理由借口不与我领结婚证,并且经常不回家,不照顾我和宝宝,只是给点生活费用,到现在为止没有自己的住房,我一人带孩子无法上班,只能一再容忍其的各种理由借口来维持生活,到今天为止,我认为他一直在欺骗我的感情,我想离开他,并且要孩子的抚养权,并向他要一定的抚养费,请问法律能支持我吗?

婚姻家庭
2018-01-19 17:26:4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虽然你们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您可以就孩子抚养权问题和共同财产问题进行分割,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可以直接打电话,请在我的个人资料查看联系方式
  • 你的要求完全能够实现。
  • 请尽快提起争夺抚养权之诉,这是目前最好的手段。
  • 你好,两周岁以内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所以抚养权原则上会判给你,你可以要抚养费
  • 你好,建议你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抚养孩子、对方给付孩子抚养费
  • 你好,可以起诉的
  • 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要求抚养孩子并且要求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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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