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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左右在上海买了套拆迁安置房,当时房价35万左右,房款全部交清,由于上海社保规定,直到现在才可以过户,现在房东要求加价,不愿意配合过户,我该怎样完成过户手续?

房产纠纷
2018-01-22 12:56:50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合同吗?是如何约定的,可以要求对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 个人拆迁安置房转移过户程序先给该安置房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签字,如一方不去的话需要去公证处作委托。二、申材料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5、拆迁安置协议;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8、测量分户平面图;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 你可以要求履行协议的。可以请律师代理诉讼的。
  • 可以考虑到法院诉讼解决。强制过户。
  • 及时起诉 
  • 你可以直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办理过户。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合同。。。。。。
  • 你好,你有权起诉对方要求协助过户。
  • 对方要求加多少钱呢?
  • 起诉,要求履行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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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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