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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过朋友借了别人二十万,一个月利息六万,后来还不了。他把我宅基地房屋作抵押,请问这样的买房合同在法律上生效吗?

房产纠纷
2018-01-22 14:39:1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方与别人之前构成的是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以我方的宅基地上的房屋作抵押,不是买卖合同,合同一般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宅基地一般是农村居民特定身份享有的,它及其附着房屋是不能抵押的。但对方最终可能据此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另你向别人共借20万,每月利息都6万,注意别陷入不正规的高利贷中了。
  • 没有法律效力 属于高利贷 不保护 建议你与律师面谈
  • 请告知合同的具体内容来为你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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