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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九年没有给我交社保,我申请了仲裁,仲裁裁决单位给我补缴社保,后来单位不服上诉了,经过了一审,二审,最后维持原判要补缴这九年社保,但是用人单位还是拒不补交,社保局稽核中心说给单位下补缴通知,但是又说单位还是不交他们也办法,所以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8-03-09 00:02:3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判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先看看自己能不能和对方进行有效沟通,不行的话可以委托律师发函由律师来和对方进行谈判,或者收集证据报警,让公安立案侦查。方便的话你可以直接来电说明具体情况,免费咨询,我会为你提供相应指导。
  • 你好,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找社保局意义不大,法院负责执行的。你这边方便的话,可以通过我的个人网页下面的号码,在白天工作时间免费来电说明详细情况,我这边可以具体给你分析。祝你问题早日解决。
  • 您好,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单位如果不缴纳,行政部门可以对单位直接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 申请强制执行
  • 1、自愿不缴纳社保的说明是违反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的,无效;你仍然有权向社保征缴部门举报,要求单位为你补缴。 2、公司以你不胜任工作为由将你解雇,公司需要举证,如规章制度、进行了公示、有相关的考核标准,这个在实务中要求比较严格; 3、拖欠工资的,你享有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并要求支付拖欠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条参考: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你好,也可以带着仲裁书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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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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