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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53,前些日子被诊断出了肺癌早期,我老伴45岁就走了,家里面现在就我一个老人,我有2个子女,大儿子结了婚,然后媳妇现在已经怀上了,但是小女儿呢,小女儿快30了没有对象。她两啊,平常都不是特别亲,我怕我走了之后留下的老房子让他们闹矛盾,所以那个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继承
2018-02-15 16:34:3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房子是你一个人的,拥有完全的产权,如果房子本来就登记在你名下,那么你可以自己到房管局把房子直接过户给相应的子女,需要你拥有完全产权的证明,另外你也可以立一份遗嘱到公正机关进行公正,你走后,房子就会按着你的遗嘱进行相应的分配!
  • 您好,为了遗嘱的顺利执行,我建议您应该先去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另外,房屋遗产过户流程是在您去世后而才开始启动,也就是说您现在是不可以办理遗产过户的。当您去世后,您的继承者就可以带好相关的证明文件,根据遗嘱去房屋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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