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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已在上海工作了多年,主要是做工地建筑的,在一次工作中不小心摔倒了,现在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想申请工伤鉴定,但不知道流程怎么走,所以想问一下,上海工伤流程怎么走?希望哪位律师能帮我解答一下,谢谢了!

劳动纠纷
2018-02-16 19:29:5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首先您要提出申请,向市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你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然后就提交相关资料,比如认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医院的相关证明,有效身份证原件还有复印件,还有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里获得的其他相关资料,最后附上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 您好,对于工伤认定的问题,首先您需要至少得在受到伤害的一年之内去申请,不然错过这个时间再申请就没有很好的保障了,您需要提交一些书面材料,向当地的劳动局或者有关劳动部门进行书面申请,他们会在相应的期限里对您的申请进行答复。
  • 1、申请工伤认定。事故发生后,受伤职工应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赔偿的第一步。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一系列的程序,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赔偿的第一步,也是工伤保险赔偿必经之路,只有对职工伤害性质予以依法认定之后,才可能出现“工伤”赔偿问题。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根据申请对工伤性质予以确认的行政行为,工伤认定权归属于行政机关,也就是说,只有劳动行政部门才具有工伤性质的决定权,没有行政机关的工伤认定其他机关无权依工伤待遇予以处理。所以,劳动者在遭遇事故伤害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索赔,任何违反程序的行为都会给自己的索赔带来障碍。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工伤认定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间内进行,超过认定期限将丧失依法予以认定的机会,所以,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索赔,特别注意程序中的时限性规定,这是权利获得法律保障所必须的。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的数额大部分是根据劳动者丧失的劳动能力来计算的,所以在工伤认定之后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计算工伤待遇。工伤赔偿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得经济赔偿,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很多,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并结合上海市的人均消费水平,人均收入水平等等因素才能确定。

      4、落实工伤待遇,获得赔偿。这个阶段可以通过和用人单位协商、调解、以及仲裁解决。当用人单位不同意协商或者调解失败的,建议最好委托律师进行仲裁解决。
  • 1、用人单位应当在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30日之内提出申请,如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携带申请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起的1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并发出通知书。

    对于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完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按照要求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但未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可以重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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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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