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关于您的股权无偿转让协议书写问题,属于股权无偿转让赠与合同,受到合同法调整,应该有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优先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应该符合公司法关于此的规定,不得侵害其他股东的权利,应该告知或者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
-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 我分析是这样的:一、股权转让。公司注册资本是12万,你占有45%,你退出,必须其他股东、或第三人购买你的股份,在法律上称为: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你的权利将是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数额,股权转让在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前提下具有高度意思自治,即你和购买方可以约定为5万、5.4万、6万、七万....都可以,看你们怎么协商。 二、公司解散。公司解散就是大家分钱解散,这个需要经过清算等程序,清算会算出公司股份的市场价值,按比例分得最终的财产。 三、合伙人退伙。在取得其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退伙,与其他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务状况进行结算,你将取得退伙财产份额包括5.4万的出资 扣除相关已结算债务后的红利。虽然超额2.8万的当时资金来源提问中没有明确,可能不是你出资,对这部分权利确实属于运营成本
-
股东转让出资只能基于自愿,不能强迫股东转让其出资。股东与是否有劳动关系没有关系,股东主体消亡,其权利应由其继承人继承。 公司法72条: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面可看到我国公司法巳明确规定如何转让,但公司章程可对转让有所规定,即有所限制,这个限制不能超越公司法的本身的规定,这也是国际惯例。 另外,各国公司法对股权转让的规定也略有区别,如日本规定在公司设立登记前不得转让股份和禁止可能会导致垄断的股份转让等;荷兰规定某些记名股票只能转让绐荷兰人;我国台湾规定在公司设立1年内,发起人股份不得转让。部份国家还规定股权转让要经公司(或董事会)同意,而公司只有理由充分才能拒绝转让,同时解说这种限制不可过于严格,以免造成转让的不可能或极度困难。
-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你好,协议书的有很多种的,我这里给您提供的最基本的内容如下: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内容)
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争议解决约定: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