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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有个公司,他由于投资不利,造成了资金链的断裂。然后前些天天不幸的被法院,宣布为破产清算,我很为他可惜,因为他,感觉整个人都一蹶不振了,所以我觉得我有必要给他承担一些压力,所以想咨询一下2018破产清算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刑事案件
2019-06-21 07:31:3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在法院宣告破产清算之日起15日内,应当成立清算组,一般来说清算组的组长是由法院直接指定,清算组的成员可以由股东、监事、董事、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成员组成。在成立清算组的十日内,要告知债权人,并且在六日内应当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债务人申报债权,如果没有接到通知的,应当在看到报纸上公告的内容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之后清算组应当编制清算方案,报股东大会和人民法院审核确认,清算结束后,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清算报告。
  •   按破产法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   目前个人是不可以走破产程序,申请破产保护的。我国的破产法只适用企业,而不适用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确定为破产清算公司主要是资金不足,而且不够钱还债务,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前提。是到期债务不能清偿。这种行为有关法律规定如公司严重亏损导致不能偿债的原因是经营管理不善,而非计划性亏损、政策性亏损等非经营性亏损造成。就要宣布破产清算。
  • 需要看您想从哪些方面帮助他,我这边可以给你提供一次面询。
  • 破产有两种程序,1、向法院申请,2、自己组织清算,先偿还工资,在是税务,在就是债务清偿,如资不抵债,选期召开债权会议,等等每个公司不尽相同,委托律师办理最好,律师给你省下的钱,远超律师费。
  • 您好,可以申请使用破产财产予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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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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