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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外资企业的员工,因为是外资企业,所以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地方,现在我们这家企业进入了破产清算的程序,我作为一个员工,如果企业破产了,那么我可以得到赔偿吗?请问一下律师,外资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得到多少的赔偿。

刑事案件
2018-02-21 21:23:2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首先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但是在这些之前需要清偿清算费用,然后您就可以按照清偿顺位第一得到清偿。
  • 你好,对于你提问的请问外资企业破产清算,我是员工是否有赔偿,这个当然是有的,因为破产清算这个步骤首先是偿还清算的费用,接着就会偿还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金,养老金等资金,偿还了才会偿还企业应缴纳的社会基本保险金,个人债务等等.
  • 破产有两种程序,1、向法院申请,2、自己组织清算,先偿还工资,在是税务,在就是债务清偿,如资不抵债,选期召开债权会议,等等每个公司不尽相同,委托律师办理最好,律师给你省下的钱,远超律师费。
  • 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 按照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可以要求其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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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