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在一家医生看病,但由于医院的问题,导致我朋友身体出现了严重的问题,现在还没有康复,他想寻求救济的途径,所以就想问一下,如果发生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希望哪位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了!非常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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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你可以找当地的人民法院和卫生管理部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卫生部第三十号令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民法院受理后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你好,也就是说你朋友发生了医疗纠纷,你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的,或者到当地的卫生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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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医疗纠纷申请部门的问题,你的朋友即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如果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可以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这属于“行政委托”。当然,你也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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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也可以向卫生局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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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先封存病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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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